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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4-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七联动巡察组对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2024327日,市委第七联动巡察组向歙县人民检察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0年院党组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初步意见。近年来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六保六稳”“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执政基础”等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院党组多次研究部署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党建等工作,取得明显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23年度检察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位列第一。2020年以来,本院通过院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16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共学习“第一议题”28次;党总支、各支部集体学习共32次。将“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专题纳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6月,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二是6月院党组会修订了《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3次,交流研讨10次。三是进一步加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的管理,每次会后及时收集整理档案。

(2)针对学习贯彻检察系统重要文件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党组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二是2024年6月,2024年度第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围绕该文件,班子成员结合实际开展了专题研讨。三是2024年5月,党组会研究通过进一步优化本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制定了本院2024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对疑难案件进行会商。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办理律师网上阅卷56次;开展检察听证56件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检察建议办理回复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项。2024年7月配备党组副书记1名。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3)针对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97件案件进行逐一排查,该批案件均系刑事案件与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都为涉环境和资源生态保护领域案件,本院已履行刑事起诉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刑事、民事双罚,追偿生态保护赔偿金。二是针对非法捕捞多发问题制发社会治理建议。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经行政执法的加强和普法宣传的深入,非法捕捞案件相较往年已有明显下降。三是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编写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

4)针对落实“一改两为”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学习,学习省市县“新春第一会”精神;成立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参加最高检、省院“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把握会议精神;深化落实“民营企业家预约检察长制度”,今年1-9月,对通过96309热线约见检察长都于当天安排会见。二是严格落实涉民企案件“双审查”机制,1-9月,填报涉民企案件“双审查”审批表8份;积极办理涉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档案馆分别制发商标保护、村志保护等公益诉讼社会治理建议2份,推动民营企业、传统村落的品牌注册和自我保护意识,对涉企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保障外出从事生产经营,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通过检察开放日、进企宣传、开展法治教育课程、发送节日问候短信等形式,积极开展涉企宣传,宣传涉企法律政策,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护航中心作用。根据上级院和县政法委的要求和统一安排,县经开区法治护航中心检察场所已更名为“检察护企服务站”,与县法学会“法治护航中心服务站”合用办公室,分别于周三、周四派出专人值班,面对面接收、了解企业诉求;发挥合力,与开发区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法庭一起进行企业走访,开展涉企法治宣传。今年,共办理涉企刑事案件8件,借助“检察护企服务站”,以办案为抓手积极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如办理的侵企的盗窃案,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追回财产损失。三是5月中旬开始,根据市院工作要求,每周五由检察长上报全院工作一周开展情况,以及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24年以来,举办了“法治守护半边天,携手建功新时代”“携手同行 护航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6.20”洪水后,积极帮助包保小区灾后清淤。10月21日,参加2024年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暨“平安建设向人民汇报”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共发布稿件1000余篇,其中原创稿件200余篇,市级以上采用320余篇次(其中省级采用120余篇次,国家级11篇次)。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5)针对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集体学习,督促干警自学,不断提升监督能力。部门组织开展春训,系统分析了刑事案件办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制定应对策略;部门组织集体学习;向刑检办案人员下发“刑事证据审查百问”等材料,督促办案人员学习运用。二是组建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密切关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排查最高检下发线索1条,已依法开展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监督专班人员,加强审判监督;前往市检察院学习罚金刑类案大数据法律监督等模型的具体操作,通过数据模型对近一年县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进行筛查,查找罚金刑是否存在判罚不当线索并进行监督;我院制作上线两个审判活动监督模型。三是强化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我院共开展17次法治宣传活动,邀请学生来院开展“春日法治游学 ”活动1次,举办了“携手同行、护航未来”检察开放日及“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县妇联、关工委、未保办等多部门开展歙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协同推进社会治理,督促主管部门进一步履职担责;全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县民政局、县妇联等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站;向县委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得到县主要领导肯定;协助县民政局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中心,已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7月份,启动本院未检专门工作区建设。

(6)针对案件质量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着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察微析疑,坚守办案质量底线,未出现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捕后不诉等负面情形,1-9月不捕率29.35%,不诉率19.4%。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取证分析专题培训、刑事诉讼监督实务讲堂、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视频讲座等,提升办案能力。二是严格落实本院制定的《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的意见》,强化案件管理,落实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检察长三级把关制;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2024年以来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8次,对10起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讨论。三是适时调整简案组办案力量,落实本院简案分流规定,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释法说理,对检察环节具有诉讼终局性案件逐案开展听证,确保不起诉权得到有效监督,就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听证39件次。

(7)针对司法责任制落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办案检察官对照案卡填录情况利用办案系统中的数检通已进行了自查整改,对通报的错填漏填项及时做了改正,并在部门案卡填录会议上进行了原因分析。在2024年全省业务数据26次通报中,我院零错误14次。二是在部门工作会议上强调了正确填录案卡的重要性,检察官增强重视案卡填录工作的意识,将其视为办案中的重要环节来对待,做到案卡填录“三重审查”。三是严格执行《歙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制发检察建议的实施办法》,检察建议书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再报请检察长审批,制发的检察建议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并以院名义统一编号、统一签发、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针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发出前,按照规定送审后再发出,确保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四是本年度未发现检察建议文书出现质量问题,如之后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对承办人及审核人员等相关人员问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 关于“ 履行主体责任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10)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4月党组会研究2024年度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6月党组会听取2024年上半年我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党组书记结合各班子成员岗位职责、工作分工开展个别谈话。二是2024年3月党组会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提示》,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年中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形势、部署任务。2024年7月党组会上,党组书记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三是根据2024年春训安排,2024年4月邀请专家为干警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授课。组织学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课程。

(11)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2月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本院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4年3月,召开退休干部新春座谈会,会上集中学习了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管理的通知》。2024年4月党组会也学习了以上两个文件。二是2024年以来,政治部主任与4名到龄退休干部进行谈话,要求退休后每年向单位报告从业情况,签署退休干警从业承诺书。2024年以来,4名科级干部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2024年8月,全体在职及退休干部对违规在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其他营利性组织等兼职(任职),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情况进行自查。2024年9月,向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关于协助核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函》,未发现在编在职及退休干部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2024年6月,党组会修订了本院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办法。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三是2024年以来,党组会4次听取并研究“三个规定”填报及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情况。

1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重新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修改完善了《歙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共梳理廉政风险点59条,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各办案部门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制度,2020年以来共审批各类重点案件521件,有效降低了办案廉政风险。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情况等进行了谈话,2024年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52人次。日常加强廉政风险把控,确保干警廉洁办案。三是制定《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院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廉政教育,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20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2次,覆盖本院全部在职干警及退休干部。

6.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13)针对派驻监督抓早抓小不得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院党组组织相关业务培训,2024年4月分管领导组织检察人员专题学习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提高履职能力。二是院党组按要求补齐工程建设档案,已经做到一事一档,并于2024年5月15日移交院档案室归档;对202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开展了自查。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024年1-3月院财务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院党组立行立改。

(14)针对检务监督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3月29日成立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专门联络员;4月17日印发《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月27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发有关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函。

二是对开展“嵌入式”监督发现的26个问题进行“回头看”,院总支、各部门及时更新整改成效23条。

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4月份开展效能监督发现问题2个,已经立行立改。

7.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5)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安排专人对相关工程项目开展自查,确认听证室标准化升级改造中,当时是承建部门自愿放弃增加的费用。下一步,我院将吸取教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二是于2024年7月4日部门学习会上,学习了《黄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制度的通知》。三是对办公室改造项目等已补验收记录,并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的9个项目开展自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督促相关人员整改,已补齐相关材料。

16)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7月4日,办公室组织本部门干警学习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二是2024年6月24日,院党组会修订了《歙县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并已成立本院项目、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小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20)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24年6月2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7月9日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4年1月23日院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党组工作规则,将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补充写入规则;3月29日院党组会议学习县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提示》,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4年1月9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部分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2024年3月19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伟平参加歙县检察院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并就2024年党建工作作出要求。2024年7月2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伟平在歙县检察院“七一”表彰大会暨党课报告会上给全体党员干警讲党课。二是2024年4月28日院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2024年度我院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5月11日推荐本院二支部向县直机关工委申报创建“四强”党支部。2023年12月28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了《党委(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部分干警结合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联合市院开展“亮检行·百案暖民心”活动,党员干警结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推深做实“2+3”示范点建设,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亮检行”工作示范点争创中获评二等奖。我院干警撰写的党建论文获评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

(21)针对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务培训学习,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2023年10月院党总支、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2024年4月,院党总支书记参加市院举办的2024年度全市检察、公安机关党务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5月第一第二党支部支委参加县里组织的“举旗帜·送理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宣讲。落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二是院党总支、各支部组织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月,我院各支部召开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会前全面梳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工作建议”式批评,做到红脸出汗,组织生活会效果明显提升。三是2024年9月院党总支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互查,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落实各支部每月定期召开支委会,规范支委会会议,严格党员大会会议签到和请假制度,确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0.关于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整改情况

22)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党组会专题听取了本院2023年度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队伍建设问题整改措施。2024年招录95后公务员2人,7月已入职,安排在各部门轮岗1年。申报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拟招录1名公务员。二是2024年7月,组织全体检察官助理学习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第三批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结对的6名青年干警,加大培养力度,其中2名年轻检察官助理成为简案组成员,跨部门协助办理简易案件;安排年轻检察官助理到政法委跟班学习,参与政法力量下乡镇进网格、入社区,提升工作能力。五四青年节,举办“行知检苑”青年说,由本院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的青年检察官助理,分享最高检典型案例办理经验。根据检察官从严管理和退出员额实施办法,为今年退休的4名检察官及时申报退额。三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抓好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培养。2024年,调整配备了3名中层副职;检察官等级晋升3人,法警职级晋升3人。

23)针对干部专业能力培养成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举办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政治轮训班暨2024春训。深化“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组织各类脱产培训28次53人次,网络、视频培训29次。先后选派干警参加全省优秀青年公诉人训练营、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岗位练兵、黄山市第七届检察官律师辩论赛。今年以来,举办“行知检苑”学习活动4次。二是2名年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的“督促保护滩培村等中国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其中1名年轻检察官助理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数字检察人才库并获评全省大数据办案明星。1名年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洗钱案件,提升了办理新型经济案件的能力。三是落实干部人才培养“奋楫计划”。第三批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持续落实中,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学习。开展业务交流,邀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来我院讲课;本院干警在全省数字工作交流会、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培训班上作经验分享。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培训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学习会议,提升干警办案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公安、法院组织的行政审判、性侵拐卖妇女案件等同堂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系统内的检察业务培训39次。截至目前,入选省检察人才库4人次,2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1.关于“ 整改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24)针对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及时报送院整改办巡察整改材料。院整改办按照一问题一册建立台账。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整改日常监督,对县检察院整改的问题,从参加会议、建立台账、审核进展材料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党组会上提出意见建议,督促院党组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三是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推进,做到常抓不懈。深入抓好制度建设,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管检治检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促进工作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6516446。邮政地址:安徽省歙县紫阳路45号歙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45200;电子邮箱:sxrmjcy2024163.com。

中共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