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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歙县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通告
时间:2020-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全力做好现阶段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工作。经研究,制定全县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九条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营造平安稳定环境。加强园区、复工复产企业及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环境整治,建立涉企警情快速联动响应机制,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企业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推进“雪亮工程”实战应用,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平安环境。

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一企一警”、律师法律服务团进企业、各类综治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基层法庭等作用,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及时化解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影响企业安全长产稳定的事件。

三、提供高效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传染病防治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以案普法,促进企业恢复生产,保护职工劳动权益。在政法机关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及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法规、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服务信息,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律师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四、开启涉企绿色通道。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企业和职工的办事负担。拓展户政、交管等公安业务“掌上办”“就近办”“预约办”“快速办”“延时办”,出入境咨询 “全时办”,特殊事项上门办,紧急事项加急办等服务。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涉企诉讼案件,实行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绿色服务”,避免企业诉累。

五、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需要,创新执法方式,简化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涉企行政、刑事案件执法监督指导,及时受理涉企复工复产行政、刑事执法投诉举报,及时解决企业和员工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过度执法、过度防控等问题。

六、严惩涉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车匪路霸、插手物流运输、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妨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秩序以及哄抬物价、造假售假、电信网络诈骗、破坏生产秩序等违法犯罪。

七、加强企业司法保护。对涉案企业经营者审慎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企业涉案财物处置,对疫情防控专用资金和物资暂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复工复产有望的被执行企业,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稳妥受理涉企破产申请,对具备重组、和解条件的企业,依法积极引导当事人重组、和解。

八、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确保员工回得来、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解决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对持有专用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见证放行,不再重复检测,坚决杜绝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断路阻碍交通的行为。主动为县内重点生产企业运输紧急物资车辆提供服务。

九、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纳入平安歙县(综治工作)建设考评体系,加大督导检查考评工作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失职特别是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损害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歙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歙县人民法院

                    歙县人民检察院

                    歙县公安局

                    歙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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