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时间:2023-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10日,对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歙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公布“黄山•码上巡”线索码,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和扫码举报。
(一)信访接待点:歙县饭店1201号房间。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共2处,(1)歙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左侧;(2)歙县饭店大门口。
(三)举报电话:18154183397。
(四)电子邮箱:qmxwdexcz@163.com。
(五)“黄山•码上巡”线索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8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市委第七联动巡察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