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黄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德宏一行来到歙县检察院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上,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金顺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建新专题汇报了办理案件情况。
张德宏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提出要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四个意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做到四个“百分之百”:一是涉黑案件提前介入百分之百,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省公安厅《关于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规定(试行)》的规定;二是涉黑案件线索摸排移送百分之百,切实做好涉黑案件腐败、保护伞线索摸排移送登记工作,并确保线索高质量;三是检察建议百分之百,做到每个涉黑涉恶案件至少有一份检察建议书;四是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至少要有一位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案件的主办检察官。
最后,张德宏检察长还仔细查阅了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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