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视野,扩大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好歙县的公共资源和生态环境,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10月18日,歙县检察院与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联合组建公益生态信息联络员队伍,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聘用全县“一网清”系统441位网格员为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公益损害联络办公室设在歙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定期接收梳理联络员上报的线索。
确定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一是各类线索收集。积极发现搜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公益损害方面的线索,包括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等植物、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商品、固体废物倾倒与垃圾焚烧、企业养殖业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英烈保护等。二是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宣传工作,向社会传播保护公益的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提升公民素质。三是参与社会公共利益。自觉抵制公益损害行为,协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积极履行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明确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检察机关保障联络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提供线索成效突出的,歙县检察院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构建全县全覆盖检察联络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歙县检察院生态巡回检察室和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的作用,从而共同推动歙县检察监督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