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团县委书记李晓东就草拟的《歙县青少年维权服务团建设实施方案》向本院征求了意见、建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伟平表示,青少年维权服务团建设要围绕“特”、“融”、“合”三个方面做深做实。服务团建设要体现共青团的工作特点和歙县品牌特色,在建设过程中,要将服务团建设相关工作同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困境儿童帮扶、司法救助等工作相融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合力,最终达到建设效果。
双方还就此前会签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协议》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途径,就构建青少年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心理咨询师配备等工作进行了会商并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