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依法提前介入了该起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在犯罪嫌疑人被提请逮捕前,承办检察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案件定性、诈骗金额的认定等提出了法律意见,提升了办案实效。日前,陈某甲、陈某乙诈骗案由歙县公安局移送歙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歙县检察院受理后,依法听取嫌疑人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核实有关证据。最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以能动履职实现对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的严厉打击。由于两犯罪嫌疑人诈骗对象多为老年人,且多为现金交易,为尽快有效指控犯罪,承办检察官在批准逮捕后又列出详细继续侦查提纲,要求侦查机关查明赃款去向,督促其迅速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老年被害人经济损失。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下一步,歙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案件进展,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强案件会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同时,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深入推动专项行动纵深发展,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