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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率履职,促推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歙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工作目标,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一、倾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办案中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做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惩教结合”,将教育挽救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始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7人,相对不起诉1人。

在办理谭某某诈骗案件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犯罪成因、成长经历、悔罪程度、帮教条件等因素,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联合祁门县检察院,将涉罪未成年人送往祁门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进行观护帮教,让其参加劳动技能培训、法治教育、心理辅导等,通过社会实践结合心理疏导提升自我认同感的方式,帮助其调整心态、矫治行为,学会承担责任,顺利回归社会。

在办理柯某某盗窃案时,为进一步延伸办案效果,做好再犯预防,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父亲进行了训诫,并向其送达《家庭教育令》和《督促监护令》,督促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在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并由当地派出所协助帮教。

二、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建立发案告知、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提前介入全覆盖,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从取证源头提升办案质量,实现有力指控犯罪。保障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对未成年被害人取证质效,力争取证一次到位,减少二次伤害。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审慎把握不批捕、不起诉、缓刑的适用情形,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多措并举,强化综合履职

在办理吴某某寻衅滋事刑事案件中,发现电竞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依法向相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促推多个部门联动开展县域内电竞酒店经营秩序规范整治行动,召开多部门及酒店负责人联合工作会议,落实各主体责任,有效改善了全县电竞酒店经营秩序,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风气。

四、积极履职,促进“六大保护”整体落实

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组织召开歙县九部门强制报告联席会议,通报本院2022年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犯罪情况以及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共同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最高检发布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追责案例。牵头制定并印发《歙县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系与配合,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救助困境未成年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以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继续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检察作用,通过具体办案,发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中的突出、系统、普遍性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工作协调机制促进职能部门履职,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针对卫生系统在履行强制报告上存在制度漏洞,制发检察建议1份。

五、创新形式,多维度开展普法活动

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2023年,共组织各类“法治进校园”活动27场,全面覆盖中小学生,受众人数1万余人,发放未成年人“两法”等法治宣传材1万余份。由检察长带头,全院13位法治副校长充分履职,依托“开学第一课”进入多所校园开展国家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国家安全法》微视频宣传片、主题宣讲、现场问答等形式,引导2000余名师生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

坚持法治宣传协同发力理念,联合妇联、公安等部门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活动;联合县教育局、教育书画研究会,以乡镇教学点为主要宣传阵地,通过绘制“法治书签”、“法治手绘画”“法治盲盒”等新颖的宣传方式,让法治意识深植于孩子们内心。与县教育局联合顺利开展了第二届“未爱新芽杯”法治绘画活动,收到100余幅优秀参赛作品,内容涵盖《民法典》、未成年人“两法”宣传、反校园暴力、网络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充分展现少年儿童学法、知法、守法的积极面貌,其中一幅作品被最高检评为三等奖;9月“开学季”,创新推出“法治盲盒”知识竞答、“10+1”家校联合趣味法治教育专场活动,让普法活动更添趣味,获得师生的热烈欢迎,相关报道被安徽检察公众号、安徽日报等多平台采用宣传。

2023年以来,共制作未检微视频、宣传片等4件,获得省以上推荐2个;在院公众号发布未检相关原创稿件22篇,相关内容被中国火炬杂志社、黄山日报等纸质媒体采用12次,被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安徽新闻网、学习强国等新媒体采用51次。

六、工作取得的成效

“蓝护新芽”品牌获得“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未检检察官汪院娟获“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歙县2个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黄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