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歙县检察院检务大厅接到湖北省武汉市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的来电,称其需要对其受托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案件进行阅卷,然而因路途遥远、工作繁忙,于是向歙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检务大厅工作人员告知刘律师,该案件由于卷宗过多、内容较大无法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进行互联网阅卷,但可通过“异地阅卷”功能解决需求。检务大厅工作人员经刘律师同意异地阅卷后,第一时间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取得联系,将具体原由告知该院。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异地阅卷”功能,将电子卷宗加密后“一键推送”至洪山区院。随后,刘律师在洪山区院进行案卷刻盘并成功阅卷,整个过程仅用了10分钟。
事后案管工作人员对刘律师进行回访,刘律师表示该阅卷方式非常便捷,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地域限制带来的不便和困难,大大提升了律师的办案效率。
下一步,歙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构建“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相结合的多元化阅卷体系,以更高效优质的检察服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歙县检察院: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