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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汇报】高质效检察履职 探索轻罪治理做“加法”
时间:2024-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歙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轻罪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注重转变办案思路,着力构建轻罪治理高质效办案机制,多维度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新实践。

运用“不起诉+公开听证”做好释法说理

针对情节轻微拟不起诉案件采取公开听证方式,歙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律师等参加听证,通过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以唤醒犯罪嫌疑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触动犯罪嫌疑人对责任的担当。今年以来,对16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


组织“不起诉+公益服务”提升防治效能

为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歙县检察院在抓好释法说理的基础上,以“益路蓝光”检察工作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不起诉+N”工作模式,促进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推进诉源治理,系统提升社会治理效果。将社会公益服务纳入认罪认罚从宽考量因素,倡导、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将考察评估情况作为认罪认罚的重要内容,实质性强化不起诉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教育功能。鼓励、支持和引导被不起诉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降低再犯可能性,进一步实现诉源治理。截至目前,已有22批77名志愿者申请参加志愿服务并顺利通过考察。

开展“不起诉+匠心普法”释放治理潜力

歙县检察院针对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虽然犯罪情节轻微,但大多被不起诉人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为降低被不起诉人再犯罪的风险,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多次走进社区、学校、乡镇等地开展法治宣传、进行普法讲座。同时,通过让被不起诉人参与法治宣传,将枯燥无味的“说教式普法”变为生动形象的“讲述式普法”,用鲜活的案例增强群众遵守法律的意识。同时通过该种方式,进一步降低相关犯罪的再犯率,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建设。

落实“不起诉+行刑衔接凝聚共治合力

“不刑”并不等于“不罚”。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提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避免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缺位这一“治理盲区”,实现行刑衔接闭环管理,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今年来,刑事检察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43件,行政检察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26份,作出行政处罚22件次。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协同发力、有序衔接,形成依法综合履职、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效应。

歙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