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人员对诈骗类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能力,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构建公检法律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的法治格局,2月12日,歙县检察院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方军,围绕诈骗犯罪认定的若干疑难问题开展专题培训。
县法院法官、县公安局干警及市域执业律师代表受邀参加,县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检察干警参训,形成“公检法律+学界”同堂共研的生动场景,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交流深入,取得良好成效。
培训中,方军立足当前诈骗犯罪高发、手段翻新、法律适用复杂等现实问题,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系统讲解诈骗罪的保护法益、客观基本构造及主观要件,深入剖析事实与价值判断的区分逻辑、处分行为的必要性与自愿性等关键问题。
同时,针对诈骗犯罪认定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对诈骗罪与盗窃罪、招摇撞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常见多发犯罪的认定标准,进行了逐一厘清。围绕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诈骗罪与民事欺诈、借款不还等民刑交叉问题,提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锐度的专业见解。授课内容详实、逻辑严谨、案例生动,具有极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
歙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伟平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培训是打破部门壁垒,统一司法尺度、弥合认识分歧、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型犯罪不断演变的严峻形势,唯有加强学习、凝聚共识、协同发力,才能不断提升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能力和水平。吴伟平强调,全院检察干警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适用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此次跨部门同堂培训,不仅是一次业务能力的“充电赋能”,更是一场司法理念的交流融合,有效促进了公检法律在法律适用上的沟通理解,为构建良性互动的司法生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歙县检察院将持续搭建跨部门学习交流平台,深化与高校、法院、律协等单位与组织的协作机制,通过同堂培训、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在互学互鉴中提升履职能力,为平安歙县、法治歙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