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助推新安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
时间:2020-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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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新安江流域生态资源与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19年5月23日歙县人民检察院在深渡镇大茂社区设立新安江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室,该检察室确立了工作细则与受案范围,通过公益诉讼加强对新安江流域的全方位保护。
案件办理显成效
自该检察室设立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资源领域1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1件,挽回生态修复补偿金额17.96万元。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6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净化新安江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其中保护公益林的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及时报告,获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交流学习促提升
为提升检察机关业务水平,补足环境保护领域专业知识短板,该院干警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向居住在新安江流域乡镇的全国人大代表姚顺武寻计问策。主动前往相关职能单位,探讨公益诉讼助力环境资源保护与治理的重点难点。
多维普法入人心
近年来,该院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类群体普及公益诉讼相关知识,推动民众树立公益理念。一是依托地方政府开展各类街头宣传活动,扩大普法受众面;二是在村委会、校园内开展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巡回庭,培养村民及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三是开展与公益诉讼知识相关的法治小课堂,让学生不出校门也能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
机制设立重落实
为加强检察机关内外部联系,深入推进与行政机关的业务协作,特设立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制度与业务部门移送线索制度,与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签订《关于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关于协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在“两办”设立检察室,主动担当,共同守护祖国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