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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提升专栏】三赴三阳,检察为民在路上
时间:2022-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鉴于你们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从宽处罚情节,认罪态度也好,案件就不起诉到法院了,现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并送达给你们。”

“我们知道了,以后不会再去猎捕野生动物了。”当事人诚恳地说到。

“你们也要现身说法,跟周围的邻居和村民们讲讲。以后这种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
“好的,好的。”几名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检察官,你们一次次地来我们这里,跑这么远的路,方便了我们大家伙,谢谢。”

这是针对多起非法狩猎案件,歙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对当事人宣布不起诉决定书的现场。这也是检察官第三次来到这个偏远的乡镇。

这几起案件的当事人均系歙县三阳镇人。该镇地处县域东北部,群山环绕,植被茂盛,是野生动植物的天堂。今年,野猪数量有所增多,且经常出来破坏农作物。于是就有农户自行放置铁夹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猪。

刚接到案件,承办检察官电话联系当事人时,涉案当事人内心充满不解:野猪数量这么多,庄稼都被祸害完了,放个铁夹子猎捕野猪怎么就犯法了?

检察官意识到,不能简单机械地照着法条,就案办案,更应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体现司法的温度。

于是,根据案件需要,检察官决定,将办案场地转移到村镇。



“按照法律规定,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以及未取得狩猎证而猎捕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的。”

这是第一次来到三阳镇,承办检察官对几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讯问,并耐心地对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进行了释明。


“我们自愿认罪认罚,今后一定遵守法律。”几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



“我们邀请了三位听证员,通知了侦查人员、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委员一起到场,针对几起非法狩猎案件进行检察集中公开听证。”这是承办检察官第二次来到三阳镇,在三阳派出所临时借用的办公场所内,主动接受监督,听取各方意见。

“你们说得很详细,我们都听懂了。我们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当事人从心里对法律产生了敬畏。



“猎捕、食用野生动物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检察官第三次三阳之行,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对当地村民进行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

活动现场,很多热心村民耐心倾听,不时提问,检察官详细解答,并向他们派发《细数检察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和平安“福袋”等。

检察官还呼吁大家要进一步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从自身做起,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三赴三阳,于细微处体现检察为民情怀,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