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行政检察
行政检察
【“双提升”工作专栏】一份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3-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你们说的我听明白了,以后我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案情回顾:2023年3月一天,家住安徽省歙县的刘某某驾驶自己的电动车前往工地,在途经一处十字路口时,为节约时间打算逆向行驶。交通劝导员发现后,遂伸手阻拦并示意其禁止逆行。但刘某某未听劝阻,直径前行,不慎将该名劝导员带倒,且未作停留便离开了现场。

歙县公安局遂对刘某某以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逆向行驶为由,作出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刘某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称其查看了道路监控视频,认为自己对劝导员的摔倒并不知情,没有逃逸的想法。

5月,歙县司法局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向歙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该条线索,并邀请该院助力争议化解。该院检察人员在迅速了解案情后,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及时调取了多个角度的路面监控视频,通过专业设备的慢倍速、放大化查看,最终证实了当事人刘某某在带倒劝导员后,有回头观望的动作。而这个细节在正常倍速下查看视频是难以发现的。

随后,歙县司法局就本案召开了“涉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会”,邀请歙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与检察官向当事人刘某某及其家属展示了多个监控摄像头所拍摄的视频证据,并当场进行一帧帧一遍遍播放。同时,通过解读有关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建议当事人认真回想案发经过。
日前,当事人刘某某向歙县司法局递交了《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歙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迅速掌握争议焦点,加强调查核实,最终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有效化解行政复议相对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