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直诉!一男子旧案未结犯新案 醉驾屡教不改受到刑罚
时间:2020-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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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由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余某某危险驾驶案,经歙县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余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余某某之前曾两次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和罚金。2020年10月26日,余某某在驾驶证被吊销后没有依法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歙县公安局立案并取保候审。歙县检察院在对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审查起诉时,得知余某某于11月12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立即建议县公安局对余某某刑事拘留、补充侦查。该院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积极沟通、协调,启动刑拘直诉程序,只用2天时间将案件审查起诉至县法院。鉴于被告人余某某在侦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该院建议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余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并完全采纳了该院的量刑建议。补充侦查、起诉、审判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