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检察官人身安全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当前要从以下几方面强化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加速推进司法警察队伍由粗放型向精干型转变。
一、 提升综合素质,促使其更规范地履职。现在在编的司法警察属于公务员,公务员逢进必考,虽然也有相当部分是部队转业军官,但也经过严格的政审、笔试、面试、 考核、体检,最后择优录取。司法警察的来源具有较好的素质基础,但对司法警察的要求不能仅仅局限于本职工作所要求的传统职业技能,而是要放眼未来,注重学习以高科技、专业化为特点的警用技能。司法警察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增强学习意识,精于业务,以适应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的法警工作。
二、 增强大局意识,做好警务保障工作。司法警察要从思想上明确其工作性质、作用和地位,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动 脑筋,克服消极被动思想,认真执行检察官的各项指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确保安全有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每一名司法警察都应当牢固树立为检察工作服务的思想,拓展服务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肃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夯实知识基础,促使每名法警成为执法的行家里手。司法警察的执法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工作性质也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因为司法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程序,就难以依法处理这些事件,使自己的工作处于被动。所以,随着新时期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担负着为检察工作提供警务保障职责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新的要求,对警务保障工作的任务、原则、方法和范围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使得警务保障要 求更高、任务更重、范围更广、质量更严。
四、更新执法理念,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警察的履职过程中。司法警察队伍必须具有高度的政 治觉悟,与时俱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践行执法为民,在平时的工作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 法,在执行看管、押解、拘传、拘留、查封、扣押等职责时,给予当事人以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让当事人在感受到国家法制威严的同时,也享受到基本的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