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检察院着力健全廉洁从检机制,廉政工作不放松。
该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查找风险点,及时修订《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和《廉政风险分布示意图》,从而形成对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 自侦案件办案程序。依法对自侦案件的受案、初查、立案、侦查、结案处理等环节作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形成对办案活动和办案人员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签署 廉政责任书。每年组织在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干警之间层层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八项公开承诺》和《检察干警廉 洁自律自我约束承诺书》。同时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的制约,接受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